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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1月25日 访问次数:

编者按:在1211上午的中拍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张延华会长向与会的会员代表做了题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促进我国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报告。

 

张会长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五年行业的发展和协会的工作,指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国家拍卖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行业和协会的发展步入规范有序、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报告务实诚恳,客观全面的反映了近五年来拍卖行业及协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五年行业和协会工作做了展望,得到了参会代表的高度评价。现转载供业内同仁了解学习。

 

 

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努力促进我国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张延华

 

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第一部分  五年来行业发展及协会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中国拍卖业身处十分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的五年,也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团结带领全行业克服困难,戮力进取,实现行业持续快速发展的五年。五年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国家拍卖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行业和协会的发展步入规范有序、稳定发展的新时期。

五年来,我们的行业经营业绩持续发展。全行业年成交总额从2005年的2528.33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4638.39亿元。进入2010年,行业经营更是完全摆脱了金融危机影响,前三季度成交总额达3873.84亿元,全年可望超过5000亿元。五年间行业经营业绩翻番。

五年来,我们的队伍不断壮大,素质显著提高。国家注册拍卖师从2005年的5283人增加到了9512,4.2万人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一批经过市场锤炼和专门培训的高级管理人员逐步成长,企业综合素质不断提升。A级以上资质企业从2005年初的320家发展到目前的1328家。

与此同时,五年来,协会的凝聚力持续提升。会员从2005年初的1094家发展到目前的1691家。一些地方拍协相继成立,目前已有29个省、区、市成立协会,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牢牢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36号)文件精神,坚持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维护全行业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引导行业发展壮大;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努力实现自立、自强,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能,服务行业发展

(一)立足行业实际为政府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2005年以来,协会花大力气持续加强了行业的经营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定实施了《拍卖行业统计管理办法》、《拍卖行业统计工作实施办法》,初步建立了中拍协与地方拍协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统计工作体系,健全了行业经营统计的季报、年报及相关分析机制,为行业内外,特别是政府部门掌握行业动态,适时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今年,协会又实现了与商务部拍卖行业统计系统的对接统一,实际承担起了统计系统的运转任务,在协助商务部做好行业统计工作的同时,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近年来,协会还先后承担国家文物局、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委托的《艺术品市场研究》、《拍卖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专项任务,组织骨干企业参与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司法委托拍卖等相关政策的调研、座谈,这些工作客观地反映了我国拍卖业的正当权益,为各部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拍卖业实际的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努力推进政策协调工作

围绕近年来出现的司法强制拍卖的实施主体问题,从2008年开始,中拍协陆续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徽、四川、黑龙江、重庆、浙江、上海等地的司法委托拍卖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专门成立了司法委托拍卖课题组,相继在京、津、沪、渝等地召开司法拍卖工作座谈会;起草发布了中拍协《关于进一步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民事执行中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在这些政策协调过程中,我们积极争取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商务部以及各级人民法院的支持。

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司法委托拍卖的政策协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2009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16号文件)中,拍卖机构的主体资格继续得到了肯定;上海的司法委托拍卖模式受到了最高院、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四直辖市高院、政府部门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一些地方高院陆续表态,充分肯定上海司法拍卖改革的成功经验,做出了重庆模式不适合当地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实际的结论。

在税收政策方面,围绕近年来遇到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问题,协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了努力。针对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协会多次召集地方协会和拍卖企业就征收拍卖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专题研究,邀请税务部门的同志与企业面对面沟通,反映企业在代扣代缴实际操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在中拍协及各地方拍协的努力下,广东等地税务机关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陆续出台了一些明确操作程序的实施办法,基本理顺了各地拍卖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方面的难点问题。

与此同时,协会加大了对增值税问题的研究力度,组织财务专家到全国六省八市进行拍卖业税收情况专题调研,并将调研报告和政策改进建议提交商务部,请求帮助协调。通过不断努力,这个困扰我行业的老大难问题不久将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而获得解决。

现在,协会各项政策协调工作都不同程度有所进展。一些对行业发展有利的法规、政策得以维持和延续;一些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问题在局部率先突破,为全行业最终解决此类问题增强了信心、积累了经验;另有一些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问题,经不懈努力,出现了松动或被搁置,为我们继续攻关赢得了时间和机会。

(三)带领行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五年来,经济形势变化万千,拍卖业和中国经济一样,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和考验。2008年底,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拍卖业遭遇了自行业恢复发展以来首次成交总额的负增长,全行业拍卖成交总额同比下降了18.55%;进入2009年,随着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释放,行业整体经营形势更加严峻。

针对形势变化,中拍协一方面快速反应,于20091月初召开了形势分析会,发布了中国拍卖行业第一个蓝皮书,旗帜鲜明地提出“信心、调整、创新”三个口号,对全行业坚定信心、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提出了明确指导。随后,福建、山东、黑龙江等各地方协会也先后深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倡导开展了企业间形式多样的经营合作、协会间广泛的经验交流。此类团结协作活动有效地提振了企业的经营信心,也为危机后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另一方面,协会深刻思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验教训,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多方面分析行业经营形势的特点和趋势,适时提出“专业化、市场化”战略,引导企业逐步调整经营结构,培育新业务市场。协会首先确定将农产品和二手车拍卖作为开拓新兴市场的切入点,把山东寿光的蔬菜拍卖和云南昆明的鲜花拍卖确定为全国农产品拍卖的示范区。各地方拍卖行业协会和企业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开拓水产品、民品等拍卖市场,在寻找新的业务领域,扩大社会委托资源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金融危机对行业的影响已基本过去,行业经营趋向稳定,而协会也在如何在遇到突发性经济波动的情况下处变不惊、沉着应对方面积累了经验。

(四)努力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1.紧贴行业发展实际,开展理论研究,指导行业发展

近年来,针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协会适时投入力量,进行先导性研究。五年来,先后举办了“拍卖企业专业化经营研究”、“法制建设与行业发展”、“拍卖中恶意串通的防范及应对”、“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等多场专题理论研讨会,以及形式多样的新业务研讨。这些研究工作从认识上厘清了企业面对的困扰,从理论上剖析了问题的成因,从实践上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对策,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2.加强媒体建设,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随着2006年《中国拍卖》杂志获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外公开发行,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整合,协会已逐步形成了《中国拍卖》杂志、《中国拍卖通讯》及“中拍网”三大平台,加上各地方协会自办的刊物、网络,行业内初步形成对内、对外相结合,平面和空间媒体相补充的信息服务系统。《中国拍卖通讯》立足业内,及时宣传国家政策法规,解答疑难问题,分析行业动态,受到了会员单位的欢迎;《中国拍卖》杂志放眼社会,服务行业,提高报道深度,探讨热点话题,办刊质量逐年提升;“中拍网”在2010年升级改版后,强化了信息服务和管理功能,在提高信息时效性等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

3.维护行业利益,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这五年,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在维护行业利益、支持会员单位合法经营、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继续作了大量的咨询服务工作。五年中,法律咨询委员会为拍卖企业、法院及政府部门等提供136件有代表性的法律复函。在解决企业已经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的同时,还积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机制,使对企业的法律服务从“灭火型”转化为“预防型”,努力帮助企业理顺关系,减少纠纷。通过多年努力,目前,法律咨询已成为协会服务的一个重要品牌。

二、推进制度建设,提升行业经营品质

(一)行业标准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认识上和舆论上的准备, 2007年,拍卖行业标准化工作正式启动。2008年,在商务部的指导下,经国家标准委批准,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拍卖业的标准化工作正式起步。《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机动车拍卖规程》、《不动产拍卖规程》、《拍卖师操作规程》和《拍卖术语》等项标准的起草相继展开。到目前,《拍卖术语》作为拍卖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文件,已于 2009年完成起草并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商务部审定;《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于201071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拍卖业发展二十多年来颁布实施的第一个行业标准,也是我国文化艺术品市场领域的第一个行业标准。

在地方标准化建设方面,各地也日益重视,并有所收获。《山东省拍卖企业资源共享联合拍卖合作规则》、《拍卖通用规程》、《蔬菜拍卖规程》和《蔬菜拍卖质量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先后拟定。《农产品拍卖规程》已进入试点实施阶段。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在不同范围内直接规范了拍卖企业的具体运作,推动了行业业务水平的提高。

(二)继续完善企业资质评定工作

作为引导企业规范发展的有力措施,本届协会共完成了三次资质评定工作。

三次评定中,协会根据对行业发展认识上的不断深化,对相关工作做了持续的改进。2006年,重点提高了对企业诚信度、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2008年,特别关注了评定工作的透明度;2010年,着重增加了“社会化”和“专业化”两个导向性指标。

从评定工作的结果看,资质评定的权威性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参评企业数量逐年增加,2010年参评企业达1648家,较上一轮增长16.88%;获得资质企业的质量也有所提升,年平均拍卖成交额较2005年增长了5729.42万,专业化拍卖额已达企业成交总额的32.5%。可以说,资质评定工作对于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服务,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道路,提高核心竞争力等各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五年来,协会下大力气抓了构建拍卖业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全国拍卖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查自律决定的通知》和《中国拍卖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在全行业开展企业自查自律工作,倡导企业在复杂的环境下坚守诚实守信的核心价值观;2010年,针对新出台的《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民事执行中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拍卖企业做好法院委托拍卖的具体要求和惩戒措施,并以此为范例,逐步规范其它各类业务活动。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在加强自律的同时,也向全社会传达了行业严格自律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各地方协会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协会督促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自律规定的深抓落实,一些省份的违规违纪现象明显减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三、完善培养及管理体系,满足行业人才需求

(一)整合教育资源,构建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经过五年的努力,在原有职业教育的基础上,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教育体系正在形成。

协会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行业的积极性,整合并初步建立了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在拍卖师继续教育方面,按照人事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四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筹划并初步形成了面授培训和网上培训互相补充的格局,为拍卖师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更加灵活的课时安排,也为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减轻拍卖师负担和完善行业职业教育体系摸索了经验。

目前,职业教育对象已从最初的从业人员及拍卖师延伸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文博拍卖专业人员等高层次、专业性领域。一些诸如文物鉴定专业知识培训班、拍卖档案、拍卖统计及财会管理专业人员、税法新规等专业教学陆续展开。

配合人才培养体系的不断完善,协会近年来先后修订或新编完成了《拍卖经济学基础》、《拍卖实务教程》、《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等7部教材,结束了多年来教材单一的局面,调整和满足了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对教材知识的差异性需求。

(二)认真履行职责,探索拍卖师制度改革

拍卖师监督管理是《拍卖法》赋予我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五年来,协会对一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拍卖师进行了认真处理。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拍卖师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2009年,在地方协会的配合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公务员获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予以注销的通知》。目前,根据三届八次理事会的安排,正在研究细化拍卖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改革方案。

四、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持续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一)组织慈善义拍活动,资助公益事业

多年来,拍卖行业成长不忘社会,本届协会更是大力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倡导企业各尽所能,以捐款捐物、举办义拍等多种方式踊跃参与各项慈善事业。

2005年印度洋海啸后,除协会率先向灾区捐款10万元人民币外,据不完全统计,各会员单位共计向灾区捐款100.8万元,举办慈善拍卖成交113.53万元;“5.12汶川地震后,协会又第一时间代表行业向灾区捐款20万元,各地方协会和企业也积极行动,为灾区重建家园共募集善款2.05亿元。

此外,协会还先后倡议发起为西南旱灾地区人民捐款的“甘霖行动”、为玉树、为舟曲等灾区捐款的慈善活动,先后捐款500余万元。这些行动,得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肯定和国家民政部等部门的表彰。

(二)开展纪念拍卖业恢复2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2006年适逢行业恢复发展二十年,以“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主题,协会组织了一系列的庆祝活动。

为向20年来为中国拍卖业做出过贡献的业内外人士表达敬意,协会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先进个人活动。最终有3位业外人士获得“特殊贡献奖”;业内16位获得 “突出贡献奖”,106人获得 “贡献奖”;编撰出版了中国拍卖业第一部系统性的史料文献《中国拍卖20年》;组织开展了全行业文艺展演、第二届“中拍杯”全国拍卖师主持技巧大赛等活动,检阅了队伍,展示了行业形象。

(三)加强国际交流,增强发展信心

在国内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快速发展的背景下,2005年、2009年,在国家商务部、文化部、文物局的支持下,先后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文物与艺术品拍卖国际论坛”。2005年组织了3批出国考察,分赴美国、澳洲、俄罗斯交流学习。这些交流活动,为国内外拍卖界人士提供了交流沟通的渠道和平台,提振了我国拍卖企业加速实现现代化、国际化的信心。

五、规范协会运作,加强行业团结

五年来,在协会工作中,我们注意用制度规范行为,用民主集中团队智慧,用团结整合行业力量,在协会自身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充分发挥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积极性,严格按照《章程》要求按时召开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对行业大事实行民主决策,使协会的工作从一开始就得到会员的广泛支持;在日常工作中,协会注重发挥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文化艺术品拍卖专业委员会这两个机构的力量;同时,这几年集中抓了协会秘书处办事机构建设,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充实人员,修订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等措施,努力提高协会为行业、为企业服务的水平;在行业团结的旗帜下,特别加强了与地方协会的密切合作,在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之后,又逐步建立健全了在从业人员培训、拍卖师日常管理和继续教育、企业资质评定、行业统计、举办地方协会联谊会等多项工作上与地方协会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2009年、2010年中拍协先后被国家民政部评为4A级社团,被授予全国优秀民间组织称号。这些荣誉,是全行业15年团结奋斗换来的。在这里,我代表三届理事会,代表协会各位副会长,对行业全体同仁,对各地方协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二部分对形势的分析及下一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展望新的五年,从宏观环境看,我国经济社会将经历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深刻变革。 2011年即将拉开的“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国经济通过战略性结构调整,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重点的服务业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宏观经济结构调整,“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将由“十一五”末的43.3%增长到2015年的超过50%,这为包括拍卖业在内的服务行业的发展预留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完善,也将为拍卖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拍卖业在恢复发展24年后一定会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继续大步前进。

    当然,要充分分享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拍卖行业首先要做好必要的准备。从行业当前的实际情况看,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行业年成交额增速已逐渐趋缓,依赖法院、政府等机构委托、以房地产为主要拍卖标的的行业经营结构已经显现出增长的局限,原有过度依赖政府行政资源的不合理经营理念已经形成行业未来发展的障碍;从企业自身看,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粗放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仍是制约发展的主要症结;此外,外部政策环境及其它部门的竞争也在客观上对拍卖行业的生存空间形成了巨大的挤压。这些矛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调动全行业的智慧和力量在即将开始的“十二五”时期加以妥善解决。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内外部客观现实,我们认为,未来五年,摆在拍卖行业面前的首要任务是:尽快实现从政府、政策主导型向市场化、专业化方向的转型升级。因此,下一届理事会在团结带领全行业,积极调整经营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方面任重道远。

    建议新一届理事会认真总结拍卖业恢复发展二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抓住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历史机遇,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方向,主动调整业务结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为实现拍卖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和民生需要做出新的贡献。具体工作建议如下:

(一)要坚定不移地引领行业走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改变全行业过度倚重行政及司法类拍卖资源的现状,进行行业经营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关系行业未来发展大计和生死存亡的大事。团结和带领全国的拍卖界同仁,走市场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是新一届理事会的重大历史使命。

新业务拓展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要引领行业在以往理论论证和局部小规模尝试的基础上加速进入全方位实施阶段。建议新一届理事会和各省(区、市)协会围绕本地特色及优势产业创新观念,大胆实验,把那些本地适合拍卖的项目充分发掘出来,为企业发展开辟“蹊径”,帮助企业“报项目、跑项目、上项目”,对于有可能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援助的拍卖新业务领域,一定要做足文章。

(二)要以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

随着有关机构和相关行业的挤压和不正当竞争,拍卖行业以信息化为显著标志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不高这一“短板”逐渐暴露出来。具体说,目前,能否在短时间内打造出一个高标准、先进性的网络拍卖平台已成为对拍卖行业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一个极为重要的考验。因此,建议新一届理事会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已有的拍卖平台建设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同时,从长远看,行业也需要逐步摆脱“一把槌子走天下”的局面,通过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对内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对外,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推动力。

(三)要强化行业自律,加快完善行业诚信体系。

中拍协和各地方协会是拍卖行业的自律组织,监督和主导全行业有序开展自律工作永远是我们的重要职责。行业内违规违纪问题的存在,不但损害企业和行业的社会形象,甚至会从根本上动摇整个行业的社会地位和立业基础,毁掉二十多年我们艰苦奋斗筑起的行业“长城” !因此,建议新一届理事会要把抓紧抓好行业自律工作作为协会各项具体工作的基本保障,在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上有新的作为。

长期以来,行业内各种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现,几乎都与行业公约重要条款缺乏保障和落实措施直接相关。所以,一定要把论证、制定、落实在行业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新的行业自律公约作为行业自律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协会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和监督执行的主体,新的行业自律公约重在具有可操作性,公约中不但要明确各级协会是自律公约中执掌自律惩戒权、处罚建议权的主体,还要明确诸如“业内通报”、“撤销企业资质”、“建议吊销拍卖经营资质”、“建议吊销营业执照”、“建议取消委托入围”等具体的处罚手段,建立诚信档案,让那些扰乱行业经营秩序、败坏行业形象的企业在新的自律环境中没有生存空间。

(四)要继续加强联络协调工作,为行业发展争取宽松的政策环境

联络协调工作是协会落实协会服务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多年的实践表明,拍卖行业在发展中始终离不开法律和政策的对外联络协调。

     建议新一届理事会继续加强行业对外联络协调工作,进一步整合行业力量,建立广泛的、灵活的、畅通的外联渠道,以解决行业发展和经营中的法律和政策瓶颈为目标,广泛联系政府部门和司法系统,向有关方面全面、客观地反映拍卖行业的合理诉求,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全力维护和争取行业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合法利益。同时,通过广泛的外联工作,让社会各界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行业的情况,为行业争取和创造更和谐、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五)要加大宣传工作投入力度,为行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环境

拍卖活动较强的新闻性在使得行业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同时,一些负面的影响也极易扩散,因此,宣传工作对于拍卖行业十分重要。多年来,由于诸多原因,协会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好,宣传工作上下内外的联动和常态机制没建立起来;缺乏主动利用各种、各级媒体进行行业形象宣传的意识和能力。有鉴于此,在扎实做好其它多项工作的同时,建议新一届理事会把行业宣传工作“提到高度、摆上日程”。各协会要设专人分工宣传,建立媒体、协会和企业之间上下内外联动和常态的沟通机制,有计划地培育和组建行业的宣传阵地,广泛联合各媒体,在平时正面宣传行业形象,向公众普及拍卖基本知识;遇有涉及行业形象、荣誉、信誉的突发事件时,要能够主动快速、妥善地处置,切实维护和树立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为行业发展构建健康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展望未来的五年,我们对行业的发展充满信心。让我们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为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为拍卖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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