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理论研讨会综述
2009年8月20至21日,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主办、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协办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专题理论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陈佳林、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副司长董超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合同经纪人拍卖处荆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有关法律、拍卖、电子技术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部分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负责人及拍卖企业的代表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田涛教授和中拍协副秘书长、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凤海主持。中拍协张延华会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黑龙江省商务厅王振副厅长、上海市、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代表及部分电子竞价拍卖系统的供应商应邀参加了会议。部分黑龙江省拍卖企业的代表旁听了此次会议。 开幕式上。黑龙江省商务厅王振副厅长首先代表黑龙江省商务厅及省拍卖行业协会对全国拍卖行业的代表赴哈参加会议表示欢迎,对理论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此次研讨会由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理论探讨、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实践总结和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法律问题研究等三部分内容组成。 于20日上午开始的研讨会议,首先由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田涛教授做了主题发言。他从电子竞价的属性、现状及与拍卖师的关系等方面对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的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电子技术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行为,是一种交易中的手段,电子技术应用于哪一种交易领域中,就应当遵守该交易领域中的法律法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系徐雅卿教授从经济学和数学模型来研究电子竞价。她认为电子竞价的实质是以现代科技为工具的新型拍卖方式。网上拍卖伴随着IT技术的出现和广泛应用体现出了新的特性,这些特性并非与拍卖无关、自己独立存在的新特性,而是与传统拍卖紧密联系的。她认为:围绕电子竞价进行的一切活动应该受到《拍卖法》的约束和保护。她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电子竞价的运行模式进行规范,纳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之中。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论研究与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汤炎非博士对拍卖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拍卖进行过长期的研究。他指出:网上拍卖是拍卖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传统拍卖的重要发展和完善,拍卖企业应该积极探索。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实际工作来看,拍卖企业都不宜完全离开传统拍卖方式而仅仅利用互联网从事拍卖活动,而应该积极探讨如何将互联网和传统拍卖有机结合,加快拍卖网络平台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霍玉芬教授从合同法的角度,认为电子竞价并不是一种新的竞争合同形式,它实际上是将新的技术运用于拍卖活动,是现有竞争交易合同当中的一种形式。 20日下午的主题是“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实践”。刚从美国归来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双舟教授介绍了科技在美国拍卖业中的应用,并提出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他介绍电子技术在美国拍卖业中的应用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即视频技术的应用、网络技术的应用、电子技术与拍卖招商、电子技术与拍卖办公现代化等等。他认为再先进的技术也只能起辅助作用,技术永远不能完全替代人;目前我国开展网络拍卖的主要障碍并不是来自技术方面,而是来自法律方面;我国拍卖业应当立即行动起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积极运用电子技术,开创拍卖业新的局面。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论研究与法律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季涛、宁夏拍卖行业协会会长石小军、济南恒大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李晓义、嘉德在线拍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丹妮、北京策力联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雷兴东、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王坚、北京途渡恒中拍卖有限公司经理陆任均、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鸿年、广西大西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涂江宁等同志在会上分别就本企业运用电子竞价方式进行拍卖的实践、电子竞价拍卖系统的介绍及电子竞价拍卖中拍卖师的作用等做了研讨发言。 在21日上午的研讨中,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就“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做了主题发言。他对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解析。他分析了拍卖公司的企业应用电子技术的拍卖活动,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怎样尽可能避免法律瑕疵。他建议尽快研究与网络拍卖有关的政策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促进拍卖企业在网络拍卖方面的有益尝试。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出台一些指引性质的文件,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湖北景华拍卖公司李景华总经理也就自己对电子竞价涉及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在会上做了发言。 21日下午,全体与会代表考察参观了哈尔滨北方产权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梁秉奇经理介绍了公司所采用的电子竞价系统和操作流程。会议按排与会人员进行了电子竞价拍卖现场模拟演示,使参会人员对电子技术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许多与会人员当场表示要尽快按装相应设备,充分利用电子竞价这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做好拍卖工作。 相关与会领导对这次会议给予很高评价。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董超杰副司长在讲话中说,中拍协组织的这次会议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开的非常成功。她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拍卖等新拍卖形式的出现对传统拍卖带来了挑战。会议通过信息交流,思想碰撞,共同研究新兴技术的应用,对于今后进一步规范、引导网络拍卖在现实当中的发展,以至于最终更好的促进整个拍卖业的发展,都是非常有意义的。她特别希望大家对今后完善拍卖法当中的一些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陈佳林副主任也指出,这次会议很重要,真诚希望拍卖业能在挑战中得到更大的发展。 张延华会长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全面总结,她认为此次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成功。她强调企业是行业的主体,最关心(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这件事的是企业,最受益的也是企业。拍卖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除了方法和技术之外,更重要的是理念。她坚信我们这个行业是一个充满朝气的新兴的行业,我们这个行业是有非常强的学习力和创造力的,20年的积蓄足以让我们应对任何挑战! 经过两天的讨论交流,理论研讨会圆满结束。与会者对此次研讨会做出了高度评价,认为协会及时抓住行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为探讨研究“电子技术在拍卖中的应用”这一问题提供了讨论交流的平台,对在拍卖中引进电子技术并使电子技术更加有效为拍卖服务提出了很多现实可行的办法。与会者一致认为,电子竞价并不是一种与拍卖、招投标等相列并独立存在的交易方式,而是一种借助于现代科技进步的技术手段。其应用于何种交易方式,就应该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调整、规范。与会专家、学者及有关方面代表还深入探讨了电子技术在拍卖中应用的法律和技术问题及其在现代拍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到电子技术的普遍应用是拍卖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议建议,拍卖企业要进一步认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现状,积极探索、创新、应用电子技术这一新的技术,将传统的拍卖赋予现代科技含量,推动我国拍卖业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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