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过程: 日前,一张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张贴的拍卖公告称,因某地产开发公司与成都市商业银行合同纠纷,委托某拍卖公司于某日对青羊区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而拍卖的方式是分拆拍卖车位,并附有车位编号。争论焦点: 该小区业主认为“分拆拍卖”方式不妥。首先,小区地下停车场有50个车位,而小区业主共有车辆80余辆,而如果将车位一个个公开拍卖,部分小区业主没有足够资金竞价,因此车位的使用权会转入一部分非业主那里,小区业主停车会更加困难;其次,外来车辆自由进入小区停车场,很可能会制造业主与非业主的停车纠纷;再次,分拆拍卖的话,车位分属不同的个人,地下车库的照明、排水等系统的维护大修理费用将很难筹集。而物业管理公司也表示,如分拆拍卖,管理将十分混乱,自己只有自行撤出小区。 但拍卖公司认为,拍卖车库有整体卖出和分拆拍卖两种方式,之所以选择分拆拍卖是基于小区状况以及车库价值等一些客观因素的考虑。拍卖公司只是受委托人,如果小区业主对分拆拍卖的方式有意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专家建议: 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在没有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前,无权对外拍卖车位。如果小区业主不允许非业主使用小区公摊面积,如地下停车场的电梯、楼道,那么非业主在此停车一样会受限。 如果真的实行分拆拍卖,一方面,小区业主可以继续投入购买车位,另一方面,业主可以通过相关渠道告诉欲竞购车位的非业主,如果购买,使用会受限。(文/陈佳)
摘自《中国商报 收藏拍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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