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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评选黑龙江省先进拍卖企业的通知 |
作者:省拍协秘书处 文章来源:省拍协 点击数 461 更新时间:7/3/2013 9:50:36 AM 文章录入:caik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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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黑拍协字【2013】 3号 关于继续开展评选 黑龙江省先进拍卖企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黑龙江省“先进拍卖企业”评选工作自1998年开展以来深受会员单位的欢迎,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提高我省拍卖企业和拍卖师队伍素质,树立行业新风,促进全省拍卖业健康发展,经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2013年继续开展“先进拍卖企业”评选活动,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拍卖企业的评选范围、评选原则、评选办法等,按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四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的《黑龙江省2011—2012年先进拍卖企业评选办法》执行。 二、申报参评先进拍卖企业的单位请按上述评选办法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于2013年8月30日前报送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过期申报及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 1:黑龙江省2011—2012年先进拍卖企业评选办法 2:黑龙江省2011—2012年先进拍卖企业评选申报书 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