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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拍卖行业2011年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89 更新时间:5/30/2011 10:19:28 AM 文章录入:lijinm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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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1] 32号 关于印发《拍卖行业2011年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 为了不断提高拍卖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促进行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按照中拍协2011年协会工作会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安排的精神,以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为指导,现将《拍卖行业2011年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并督促本地区企业的管理人员、拍卖师及相关人员参加有关学习培训。 附件:《拍卖行业2011年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拍卖行业2011年行业职业教育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一、职业教育的形式、原则和具体工作安排 2011年将根据以下原则,开展几种不同形式的职业教育工作: (一)中拍协继续委托有条件的地方协会举办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 今年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继续依照“统一考试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试卷、统一授证”的原则进行。截至目前,中拍协已委托全国23个地方拍协开展37个班次的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见附件1)。 (二)中拍协与地方拍协合作举办包含拍卖师继续教育在内的各种研修、研讨以及高管班形式的职业教育活动 合作举办的职业教育活动以集中面授形式为主,积极推动其它形式的创新。统一安排课程和授课教师、统一编印教材及辅导材料,以保证统一的标准和稳定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行业职业教育水平。参与合作的地方拍协可从本地区优秀教师、专家库中推荐1-2名优秀老师参与授课。 为充分发挥地方协会的作用,中拍协在各地方协会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全年工作安排,制定了《2011年合作举办专题班计划表》(见附件2)。 (三)开展国际专业化拍卖市场的考察学习 为借鉴国际上拍卖企业先进的经营模式、管理经验,促进国内拍卖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专业化的发展和新业务的开拓,今年组织三个不同专业领域的考察学习,并制定了《2011年国际专业化考察计划表》(见附件3)。 (四)继续推动网络教育的开展 今年“中拍网”在下半年将继续开设行业职业教育的相关课程(相关学习内容和办理方法请查询中拍网),全部采用新内容、新课件,内容既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课程、拍卖师继续教育课程,也包括拍卖专业人员课程。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学习的,今年继续采取低收费的政策,即仅收取网络服务费、不收取课程学习费。 (五)推进大专院校拍卖专业相关课程的开设 为配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强化教育与行业相结合、加强学校和协会合作,根据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原则,中拍协将加大行业协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在地方协会推荐和中拍协选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国范围内大专院校拍卖相关专业课程的开设。中拍协将通过免费提供教材、资料,以及在适当的时候对教师提供免费培训等一系列方式,协助教师更好完成教学任务。同时为了鼓励教师的努力,还将对教学质量好的老师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工作要求 (一)地方协会举办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的,须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从业人员考试档案》,如实记录该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相关内容。 (二)与中拍协共同开展有关职业教育活动的,地方拍协应有专职负责人主抓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登记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档案。 (三)所在地区大专院校开设拍卖专业相关课程的,地方拍协应建立与该院校的定期联系机制,密切跟踪院校拍卖专业课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和反映教学中的困难,并以学期为时间单位定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中拍协。 三、其它 参加职业教育的拍卖师,根据参加职业教育的时间长短可折算成继续教育学时,参加后应及时填写《拍卖师继续教育登记表》作为年检时的必要材料。 附件1: 2011年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安排
附件2:2011年合作举办专题班计划表
附件3: 2011年国际专业化考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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