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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拍卖前景看好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411  更新时间:2/25/2011 10:25:12 AM  文章录入:lijinming

农产品拍卖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它能有效地在同一时间集中客商,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公平的价格出售农产品,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消耗。我国幅员辽阔,农产品、鲜活产品种类繁多,而我国的农产品交易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绝大多农产品仍在以传统的批发手段运往各地,低效高耗。与此同时,我国大多数拍卖公司的业务大多集中在艺术品、罚没物资领域,资源枯竭,争夺激烈。希望此文能给具备农产品拍卖实力,并愿意走出困境的拍卖公司带来一些启示

农产品拍卖前景看好

/苏坤阳

农产品拍卖是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以高科技、标准化和成熟的市场规则为前提。拍卖作为农产品交易的一种手段,它最主要的作用在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交易时间和减少交易成本,在交易后借助高效的服务和完备的设施,促进农产品的流通。虽然我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引入拍卖机制近十年,但我国的农产品拍卖还是处于初级阶段,这是由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这一时期,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发展为多层次的交易体系,既有适合对手交易的农村基层市场的小额批发和城市社区市场的末梢批发,也要有适宜拍卖交易的区域流通的大型集散型批发。大型批发市场的拍卖交易,并不是对对手交易的排斥和否定,而是出于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交易费用的合理性考虑。大量零星分散的对手交易是对集中进行的拍卖交易的必要补充和延伸,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当今的农产品拍卖应该以一种交易模式介入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拍卖的优势和特点,结合当地市场的具体情况,与市场经营者、承销商和批发商实现合作共赢。

 

农产品拍卖的概念

农产品拍卖是指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实现农、林、牧、副、渔产品的交易。主要涉及粮食、棉花、水果、鲜花、茶叶、畜产品和水产品等,这些农产品按照国际惯例适于采用拍卖实现成交。

 

农产品拍卖的主要方式

现货移动拍卖

现货移动拍卖也称现货现场拍卖,拍卖时人动货不动,在拍卖师的引导下,面对特定的一批批农产品,由竞买人竟相加价,直到无人加价时,拍卖时口头宣布成交,由买家签署成交确认书,然后拍卖下一批农产品。现货移动拍卖直观、便捷,适合于初级农产品拍卖市场,目前国内多采用此拍卖方式。

样品拍卖

样品拍卖即在固定的场所举办拍卖会,工作人员把等级相同、质量一致、同一批货物的农产品取样品当众向竞买人展示,然后进行拍卖的方式。样品拍卖操作简单、易于成交,适合于小批量、同种类农产品拍卖。

电子钟拍卖

拍卖会场中与电脑连接的电子钟显示竞价阶梯,与之相连的电子显示屏显示农产品的产地、品种、数量、价格。拍卖时,电子钟启动,并按逆时钟方向转动,价格由高向低回落,竞买人若接受当前价格,按动按钮电子钟停止走动,与之相连的电子显示屏则锁定价位,拍卖即告成交。电子钟拍卖在于借助先进的电子技术,快速成交,适合于发展较为完善、成熟的农产品拍卖市场,是目前国际通用的拍卖方式。

 

农产品拍卖标的的特点

拍卖标的的易损耗性

农产品一般水分含量大、保鲜冷藏要求高,易腐烂变质、不易长期储存,需要快速处理。而拍卖方式的快捷正适合农产品的这一特点。

标的价格的客观稳定性

农产品产地遍布全国各地,极易受天气状况和运输储藏等各种条件的影响,再加上市场供求矛盾和长期的垄断散乱的交易,使得我国农产品价格很不稳定,变动幅度较大。拍卖的介入,使得农产品以标的的方式进行公平、公开的竞价交易,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确定合理的价格。

快速便捷的服务需求

农产品是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值较低且数量较大,加之农产品的易损耗性,使得农产品标的需具备简便快捷的服务和相配套的硬件设施。从农产品标的的供货验收,到现场拍卖、货品分流,再到财务结算、仓储运输等都要快速便捷,防止农产品标的被无形的损耗。

健全的制度和品质保证

标的的品质保证是农产品拍卖简便快捷的前提,政府部门对农产品质量标准控制和检测的制度规章,是这一前提的根本性保障。农产品拍卖交易市场所设立的质检中心,需严格规章制度对供货商的拍卖标的进行检验。

 

农产品拍卖的意义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及外向型的农业发展,我国农产品区际流通将呈一定加速度方式增长。借鉴国际农产品流通的普遍经验,在鲜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推行拍卖将是大势所趋。

顾客搜寻与谈判费用更低

传统批发市场将众多买者、卖者及商品汇聚一处集中交易,可节约交易者彼此的搜寻与谈判费用,然而这种节约仍然有限。面对市场上众多客商,人们仍有交易对象搜寻和谈判问题。而在拍卖市场上,尽管买方为数众多,但卖方却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交易指向集中明确,用不着劳神费力搜寻,更无需一一谈判即可成交,节约顾客搜寻与谈判费用。

交易更趋公平与公正

传统市场信息公开化程度较低,众多入市者分散交易。交易者为了竞争需要,谈判通常在秘密和半秘密状态下一对一进行,很容易因双方信息不对称或实力不均衡,而产生岐视性、显失公平乃至欺诈性交易。拍卖的介入,使得市场实行卖方委托交易制,商品数量、质量、规格等信息由市场集中掌握并统一报告,信息公开透明,机会均等,买方凭实力和技巧公开竞争。信息公示和竞价拍卖,消除了场内岐视性交易和贸易欺诈,能较好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

交易争议少、效率高

传统市场上,由于没有统一的检验认定,商品质量缺乏可信度,买方需亲自验货方可成交,且事后也易发生纠纷,交易的执行和监督成本较高。而在拍卖市场上,商品质量经过拍卖公司检验认定,质量有规范,加之市场设施完善配套,交易效率大为提高。

降低农民收益风险

肉类、蔬菜、水果、花卉、水产品等产品鲜活易腐,成熟后必须及时收获卖掉,很难储存起来待价而沽。传统市场上,农民市场风险很大,首先表现在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动态,把握不好上市时机,往往千里迢迢将产品送去却落个贱价处理。即便就近上市,也不一定能卖出好价钱。而拍卖市场一般建有一定的价格保护制度,当拍卖价低至保护价时,交易就自动停止,未售商品或就地销毁或改作其他用途,由市场对货主给予适当补偿,以保障农民基本收益。这种制度有利于维护农产品正常价格水平,可降低农民的收益风险。

为农民联合销售提供有效机制

为改善农民的市场地位,国际上普遍对其合作事业持扶持态度。然而,合作社的规模必定有限,仍无法与具有信息和规模优势的工商企业抗衡,难以根本上改变其弱势市场地位。而拍卖交易机制的介入,却能使农民的被动局面得到很大改观,因为在拍卖市场上,农民并不以单个的农户或合作社出现,而是将商品委托给指定供应商,然后由拍卖公司统一组织拍卖。农民由传统市场上彼此独立的竞争者转化为具有共同利益的同盟者。拍卖市场提供了一种实现农民更高程度联合销售的社会机制,对改善农民的市场地位非常有利。

 

农产品拍卖的现状

我国土地辽阔、地形和气候条件多样,使得农产品品种繁多、资源丰富。而且中国人口众多,每天都要消耗数目巨大的蔬菜、瓜果、水产、牲畜、鲜花等各类农副产品,市场需求量是国际上任何国家和地区所不能比拟的。

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传统农业模式,使得我国农业的生产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以农户为主体的农产品生产,科技含量低下,集约化程度不足,分散的生产方式更谈不上标准化,而这恰恰是农产品拍卖的必备条件。本世纪初,国内不少地区也曾试图进行农产品的实践,如山东寿光、深圳福田的蔬菜,北京莱太、广州陈村、云南呈贡的鲜花和大连、上海的水产品,一些地方政府部门还给予相关政策的支持。经过近十年的发展,随取得了一定的业绩,但最后坚持下来的却少之又少。

社会对农产品拍卖的理解不够,市场经营者和供货商、承销商仍习惯于传统的交易方式,有很多人可以说从来没有见到过和经历过,这就难免为潜在参与者造成心理屏障。对于拍卖公司而言,这些长期依靠政策关系的经营企业,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和开拓创新的动力,多抱着观望的态度,等着同行做起来,再学着人家的样子做。或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与到农产品拍卖,不去踏踏实实做工作,而是急于求成,幻想暴富,一遇到困难挫折就畏缩不前、怨天尤人。也使得我国的农产品拍卖难以推进,收效甚微。

 

农产品拍卖应注意的问题

完善农产品拍卖规定

从国外和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市场的拍卖交易发展情况看,推广拍卖这种方式的背后都有农产品拍卖法规作后盾。深圳市就曾于1994125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农副产品拍卖规定》,对农产品拍卖的品种、质量、计量、价格和委托人、竞买人及拍卖方式、程序做出了规定,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农产品拍卖的发展。

实施农产品拍卖供销分离

供销分离是指来自产地的农产品供货商参加拍卖市场的拍卖只能充当供货人的角色,通过委托拍卖人公开拍卖,而不能直接参与销售。拍卖市场的农产品承销人不能参与农产品拍卖市场的供货,只能做农产品的承销商,即供货人只能做委托人,不能做竞买人;承销商只能做竞买人,不能做委托人。为了规范农产品的拍卖行为,维护农产品拍卖的正常秩序,农产品拍卖要实行供销分离

农产品拍卖的宣传示范工作

国内农产品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使得社会对农产品拍卖理解不够,加上农产品生产的集约化程度低,缺乏技术含量和相关的物流设施,使得供货商、承销商仍习惯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加大农产品拍卖的宣传工作,提高供货商、承销商对农产品拍卖优越性的认识和了解,做好示范推广工作,促使人们积极参与到农产品拍卖中来。

供货商的筛选

鉴于国内农产品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产品市场要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供货能力的供货商,为农产品拍卖提供较为稳定的拍品。并建立定期考察、筛选制度,对在一定时期内,不具备竞争力的供货商采取取消供货资格的办法,以保证供货商品质和农产品质量。并时时监控市场中供货商的供货种类,及时调拨短缺的农产品,保障农产品拍卖市场的品种齐全。

运输中的保鲜措施

农产品标的含水量大、易腐易烂,安全快速的物流尤其是长途运输中的保鲜是项关键技术和问题。冬季防冻、夏季保温,一级保鲜箱的使用、运输之前的蔬菜速冻、保温,包装箱的规格及包装箱内的冰冻制冷和温度保持等技术,都被供货商广发采用。农产品拍卖市场应聘请技术人员,指导、培训供货商做好蔬菜运输中的保鲜工作,以确保有新鲜的货源。

发展有实力的承销商

为了扩大农产品拍卖市场的规模和辐射力,发展有一定销售网络能力的承销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农产品拍卖市场应以会员制的形式发展承销商,要求只有取得会员资格的承销商才能参与农产品拍卖市场的拍卖。会员除了拥有自己的销售渠道、销售网点外,还要有一定的销售规模,一定时期内达不到指定销售规模的将被取缔会员资格。

市场配套设施的完善

农产品拍卖市场,尤其是辐射范围比较广泛的综合性市场,每天要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把从各产地运来的品种、数量庞大的农产品集中,然后通过拍卖分散到城市中更广泛的批发市场、零售网点,供消费者购买。因此拍卖市场在建立库容适当的冷藏保鲜库、顺畅有序的交通、设施良好的拍卖场地等硬件设施方面的配套设施必须完善,才能适应大规模农产品流通的需求。

高效便捷的拍卖服务机制

农产品拍卖最大的特点就是简化交易程序,增大交易数量和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建立高效的拍卖服务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在供货、承销、理货、财务结算、仓储运输等各个重要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不断的提高工作效率,一切以方便买卖双方和农产品交易特点为出发点。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农产品拍卖成交,保证当天供货商能够拿到拍卖货款,并尽快把货物运抵到承销商销售处。

 

农产品拍卖的程序

委托

拍卖人在接受农产品供货商的委托时,应对产地供货商的供货资格进行考察,筛选出合格的产地供货商,并与具备供货条件的供货商签订短期供货合同。并在质检理货后,由理货员开具《委托拍卖合同书》,并并根据收购价、运输费、佣金、毛利以及近日成交价与供货商协商制定拍卖保留价。

检验理货

按照与农产品供货商签订的合同,将协议规定的供货品种卸在制定的区域内。并根据相关的市场质检规定,对进入拍卖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分批、分品种、分产地的检验,把农药含量超标或不符合质检标准的品种排除在市场之外。然后,再理货员的组织下对拍卖标的进行分级、分品种理货、挂标牌,注明产地、数量、代码编号。

发布拍卖公告

农产品拍卖市场必须要有市场信息、拍卖公告发布系统,农产品拍卖公告不可能在拍卖日七日前发布,应每天发布拍卖公告,反映当日拍卖成交的价格、数量、品种、产地等重要市场信息,以便于供货商根据市场行情和价格趋势,调整供货品种、供货数量,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拍品展示

承销商凭借资格证明,在拍卖前数小时内对所拍卖的农产品的数量、质量、产地、品种进行了解,根据以往每天的销售情况,选定自己需要的品种和数量。

登记竞买

已获得资格证明的承销商,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付拍卖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或席位资格证明。在拍卖师的主持下,承销商参与农产品竞价。拍卖师对竞买人的最高应价宣布成交后,开票员当场开具农产品《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承销商,承销商签字后作为销售凭证,以此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结账提货

承销商到财务结算中心付款结算,在理货员的协助下,完成交割、提货,搬运工把承销商当天购买的农产品运送到承销商指定档口或者铺位。

委托人结算

拍卖成交后,供货商凭《委托拍卖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到财务处结算并领取货款。对于未成交的农产品,供货商根据市场行情,可以在服务人员的协助下,把剩余部分农产品存放在拍卖市场的冷库或保鲜库储存,第二天再次拍卖。也可以吧剩余部分运往其他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行销售。

 

相信随着我国农业市场的深化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势将更多的采用拍卖的方式,拍卖交易也将在农产品交易中逐步居于主导地位,拍卖价格亦将成为农产品价格体系的轴心。简言之,拍卖市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摘自《苏坤阳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