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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会费标准和颁发牌匾(会员证正本)的通知 |
作者: 文章来源:中拍协秘书处办公室 点击数 296 更新时间:1/20/2011 8:41:50 AM 文章录入:lijinm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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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协[2011] 1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对会员的服务水平,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民政部核准,对会员会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为:企业会员为2500元/年;个人会员为500元/年;理事单位为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为8000元/年;副会长单位为15000元/年。交费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新的收费标准自201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同时,协会秘书处也将不断努力,继续丰富为会员服务的内容,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质量。比如:给会员单位赠送2010年《中国拍卖》杂志;免费为会员企业提供经营活动中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支持;免费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发布公告、招商信息;优惠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等。秘书处希望会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新的建议和意见,以使我们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为更好地展示会员形象,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秘书处决定为会员制作牌匾,代替以前的会员证正本。秘书处财务部在收到2011年会费后,将开始陆续制作并寄发新的会员牌匾。 希望各会员单位积极支持并参与协会各项活动,按照《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为共同促进拍卖行业和谐、健康发展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账号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开 户 行: 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账 号:01090373100120111026937 电话:010-68391819 传真:010-68391869 联系人:张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