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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制度对拍卖师的定位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252  更新时间:9/25/2010 9:47:51 AM  文章录入:lijinming

最近对有关拍卖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梳理了一下,发现即便是现行法律制度也从未将拍卖师单纯定位为拍卖会的主持人。以下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拍卖师定位的简要归纳,供大家参考:

一、拍卖师是拍卖专业技术人员

为了加强对拍卖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规范拍卖市场的管理,提高拍卖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更好地发挥拍卖专业技术人员在拍卖企业、拍卖活动中的作用,原国家人事部和国内贸易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拍卖法》以及职业资恪证书制度的有关内容,于19961225联合发布了《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即人发[1996130号文件。该“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拍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将拍卖师定位为拍卖专业技术人员。

二、拍卖师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发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拍卖师足指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的人员。”第五条规定:“获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拍卖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主持拍卖活动。”商务部200511日起施行的《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笫二款也规定:“本办法所称拍卖师是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人事部、商务部联合用印的,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人员。”

三、拍卖师是设立拍卖企业必备的法定条件之一

拍卖法第十二条规定了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七条更具体要求,设立拍卖企,必须“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拍卖师”,明确将拥有拍卖师作为设立拍卖企业的必备的前提条件之一。

四、拍卖师是拍卖会的法定主持人

拍卖法第十四条规定:“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获得拍卖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主持拍卖活动。”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拍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获得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主持拍卖活动”。这些规定都明确了拍卖师是拍卖会的法定主持人的地位。

五、拍卖师是开展拍卖业务倚重的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和《拍卖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都将拍卖师定位为拍卖活动的法定主持人。但是拍卖活动并不仅限于开拍卖会,拍卖会只是拍卖活动中的一个核心环节。拍卖活动包括接受拍卖委托、分布拍卖公告、展示拍卖标的、组织拍卖会以及拍卖成交后的许多拍卖服务内容。因此,拍卖师实际上应当是参与拍卖活动的最主要的拍卖专业技术人员。在拍卖实践中,拍卖师的作用实际上包括参与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具体拍卖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和策划意见、参与受理重大拍卖标的的谈判和决策、主持拍卖会以及承担其他需要由拍卖师参与的工作。

 

摘自《拍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