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会员须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年度会费。请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划拨或直接缴费的方式如期将会费汇交至协会。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