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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拍卖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
作者:省拍协秘书处  文章来源:省拍协  点击数 319  更新时间:5/5/2010 2:20:46 PM  文章录入:lijinming

 

各会员单位、拍卖企业:

  根据200971实施的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办理拍卖师变更注册单位的拍卖师应提交当地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本拍卖企业为该拍卖师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原件以及调出拍卖企业与拍卖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仍有少数拍卖企业未与注册在该企业的拍卖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导致拍卖师办理变更注册单位时手续不全,甚至出现纠纷。为维护拍卖师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对拍卖师的管理,要求各拍卖企业坚决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草案)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拍卖师监督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要求,与拍卖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同时缴纳社会保险金。中拍协建议拍卖企业应为本单位员工,包括拍卖师缴纳最基本的养老、医疗、失业的保险,确保拍卖师最基本的权利得到保障。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