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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舟拍卖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284  更新时间:3/16/2010 8:52:12 AM  文章录入:lijinming

中央财经大学第二届拍卖研究生班招生

2006-2008年我校曾成功举办了首届拍卖研究生班,应社会需求,现决定招收第二届拍卖研究生班。

一、招生地区、名额和对象

2010年向全国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拍卖方向学员50人。凡具有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学制

学制2年。20105-6月入学。

三、教学、考核方式及结业

教学采取导师集体授课、个别指导及学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学习期间,每年将安排春季和秋季进行两次集中面授(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其余时间由学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不脱产在职学习。

结业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学员按规定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并考试合格,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四、学位取得

1、申请取得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及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2)通过学校学位课程的题库考试;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

4)在攻读在职研究生期间,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员,可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报审、验收,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2、转入法律硕士取得

在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法律硕士考试,转入我院法律硕士,按法律硕士的要求取得硕士学位。

五、学习费用

实行阶段收费。课程学习及考试阶段的费用为20000/人,入学时一次交清或分年度交清;硕士论文指导和答辩以及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阶段的费用为8000/人,学员应在申请撰写硕士论文时一次交清。

学员的教材费用、申请学位的有关考试费用,以及参加面授学习所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学员入学满一个月后中途退学者不予退款。

六、报名资格及报名办法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均可报名。经审核后发给录取通知。

请按要求将自己的基本情况发送电子邮件到lawyerlsz@yahoo.com.cn 并将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邮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七、电子邮件报名时需提供的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个人职务

      通讯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毕业院校、专业和学历

  是否拍卖师。

八、报名日期

2010310日开始,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除外)

九、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1  刘双舟老师收

十、联系电话

01062288088 刘老师(01062288672 赵老师  传真:(01062289190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0310